行政訴訟流程 行政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訴訟流程 行政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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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豆豆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行政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 行政訴訟流程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法律分析:行政訴訟的流程可分為四個階段:起訴、受理、審判、判決等 。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 , 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3、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
4、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
5、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 。
6、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
7、法律依據:一、《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8、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9、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10、二、《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 。
11、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
12、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
13、裁定書應當載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
14、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
15、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 , 并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
【行政訴訟流程 行政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16、不得未經指導和釋明即以起訴不符合條件為由不接收起訴狀 。
17、對于不接收起訴狀、接收起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以及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起訴狀內容的,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上級人民法院應當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
18、三、《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 。
19、地方性法規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
20、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 , 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
21、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
22、四、《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
23、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
24、宣告判決時 , 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