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二手房中介費不再設限 能討價還價


廣州二手房中介費不再設限 能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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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訪人員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了解到 , 廣州市二手房中介費不再設限,買賣雙方可按市場價與中介經紀討價還價 。原先,廣州市規定中介費按成交總價0.5%~2.5%計收,但最近已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 。
不再設限但要明碼標價
今年4月份開始推廣使用的《廣州市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根據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
但日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下發文件對該條款進行了修改:“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通知精神,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由委托和受托雙方,根據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
【廣州二手房中介費不再設限 能討價還價】據悉,廣東省發改委、住建廳日前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住建部《關于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廣東省決定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同時,通知要求地產中介需懸掛公開價目表,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