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要錢判決案例】案例最終怎么判決

案例最終怎么判決
乙構成故意傷害罪 。
主要的思路是用正當防衛來替乙開脫罪名 。控方主要思路一般先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中的“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進行公訴 。如果侵害行為被認定為正在進行,乙的防衛行為是否存在過當 。這是本案真正的焦點所在 。
雙方的焦點一:在于如何在本案中具體理解甲的侵害行為是否正在進行 。
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是指對于預備的或想象的侵害行為,不能借口正當防衛,先發制人,而只能采取預防措施;對于已經實施的侵害行為,如果沒有實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經實施完了,也不能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 。
但侵害行為雖已完成,卻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況下,則應認為侵害行為仍在繼續中 。例如罪犯搶奪他人財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蹤并強行將財物奪回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衛 。如果搶奪者已經逃匿,事后被事主發現,就不能認為侵害的事實正在進行 。
因此,從法理上看,本案中的侵害行為仍然是正在進行的 。
本案的焦點二:侵害行為被認定為正在進行,乙的防衛行為是否存在過當 。
甲先是持刀搶劫,但是后來甲關掉乙的汽車發動機 拔掉車鑰匙 并威脅說“不準報警,我下車走一段路后會把鑰匙丟下,你自己來找”
控方:當甲下車逃離后,甲已經不存在對乙的現實危險性,乙關好車門拿出備用鑰匙啟動汽車向甲追去,這時,乙對甲的追擊存在工具上的優勢 。乙的行為不符合正當防衛的防衛構成要件,即“防衛不能過當” 。
“防衛不能過當”即指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必要限度不是指防衛者和侵害者的損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過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 。如果防衛行為不是當時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需,因而對侵害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就是防衛過當 。
顯然,這時候乙正在駕駛機動車,而甲則是出于弱勢的行人狀態,作為侵害人甲已經不可能在均衡的條件下侵害防衛人乙 。這時,乙完全可以撥打電話報警或呼叫現場群眾幫助追擊罪犯,從抓捕結果上看,最終甲是被聞聲趕來的群眾和警察圍捕抓獲 。也就是說,乙的駕駛機動車撞擊甲的行為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需的 。當時甲并不是正在持刀侵害乙或其他人,甲屬于逃跑的行人狀態,乙駕車撞擊甲的行為顯然遠遠超越了侵害人可能對社會造成的危險 。特別是乙兩次連續撞擊甲的行為最終導致甲重傷的結果,已經存在傷害甲的明顯故意,因此,乙顯然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 。
辯方:當時甲雖然并不是正在侵害乙或其他人,但是,其先前的行為已經存在持刀搶劫的暴力犯罪,甲雖然正在逃跑途中,但是該犯罪行為仍然在持續中,其持刀逃跑的行為存在現實危險性,還在威脅乙與其他不特定的群眾,包括威脅到抓捕甲的群眾和警察 。而乙作為女司機,身體條件不可能與男性暴力罪犯抗衡,不可能下車與持刀暴力罪犯搏斗,當時的條件下,只能利用機動車的沖擊力來對持刀暴力罪犯正在持續的犯罪行為,進行制服 。從現場情況上看,乙的第一次撞擊并沒有使罪犯受到重傷害,罪犯被撞擊后馬上有起身再跑,說明乙的撞擊行為是把握良好的,只是為了阻止甲的逃匿,并沒有傷害的故意 。第二次撞擊也是阻止甲繼續逃匿的唯一辦法,最終抓獲持刀暴力罪犯 。根據正當防衛的法理,罪犯搶奪他人財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蹤并強行將財物奪回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衛 。本案中乙的行為正是將財務奪回的行為,對于持刀暴力犯罪,防衛人可以行使最高防衛權(導致侵害人死亡),但是,本案中乙的行為并沒有行使最高防衛權,而且兩次撞擊甲的行為表現,說明乙撞擊甲的時候并沒有傷害的故意,如果存在傷害的故意,乙的完全可以一次就撞倒甲令其重傷倒地 。因此,乙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
########################相關法理
正當防衛是指:為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遭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進行反擊,致使侵害人受到某種損害的行為 。構成正當防衛需要具備兩方面的要件,即侵害方面的要件和防衛方面的要件 。
侵害方面的要件是:①必須存在不法侵害的行為 。②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對于預備的或想象的侵害行為,不能借口正當防衛,先發制人,而只能采取預防措施;對于已經實施的侵害行為,如果沒有實施到底而中止或者已經實施完了,也不能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 。但侵害行為雖已完成,卻在仍能排除其危害的情況下,則應認為侵害行為仍在繼續中 。例如罪犯搶奪他人財物逃跑,事主立即追蹤并強行將財物奪回的行為應屬正當防衛 。如果搶奪者已經逃匿,事后被事主發現,就不能認為侵害的事實正在進行 。
防衛方面的要件是:①防衛必須針對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針對第三人 。如果實施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適用正當防衛的規定 。②防衛不能過當 。即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必要限度不是指防衛者和侵害者的損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過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 。如果防衛行為不是當時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需,因而對侵害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就是防衛過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正當防衛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應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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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作為模擬法庭的案件,雙方一般都存在一定的模糊點,就是案件的焦點,就象辯論一樣,沒有一方能夠絕對勝訴 。雙方只有吃透案件焦點,用自己的邏輯推理結合具體案件的事實進行推導,引向有利于本方的論點 。
所以,對于事實的描述應當每個字都要推敲,看是否能被本方利用,同時要推測對方一定會從某處攻擊和防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