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實習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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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出來實習隨處可見,那么實習期間受傷了,是否算作工傷?應該如何處理呢?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工傷的定義: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包括上下班時間及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等情況都屬于工傷 。在此基礎上,我們再來一一解答大家的疑問 。
在實習期受傷不作工傷處理
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可知,實習生并不符合法定“勞動者”的條件,因為他們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學生,實習的本質只是課堂教學內容的延伸,實習并不等于就業,不會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的受償主體,如果受了傷,是無法認定為工傷的 。
【實習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在實習期受傷的處理方法
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傷,是可以按民事侵權糾紛來賠償處理的 。作為在校學生,實習受傷的民事賠償責任認定主要涉及學校和實習單位:
1、實習通過學校安排或推薦
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實習單位作為實習生勞動的雇傭人和勞動成果的受益人,應當為實習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當實習生在勞動中受到傷害時,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學校作為學生的施教者、監護人和實習活動的推薦者,應當預見實習生在實習勞動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現的風險,并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因此,學校和用人單位應當對實習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習生可以選擇要求其中一方或者兩方承擔賠償責任 。
2、實習未經學校安排或推薦
這種情況下,應當由實習單位對實習生的受傷承擔主要責任,而在實習單位不能支付全部賠償費用、危害到受傷學生的治療或康復時,學校應該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
根據以上責任認定情況,實習生有實習合同的,可遵循學校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實習合同協商賠償事宜 。無實習合同的,可依據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并在區分責任的前提下進行賠償,達成賠償協議 。無實習合同又協商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

實習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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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是大學生畢業成長的必經之路,如果有人在實習期不慎受傷,一定要對此有清晰的認知,及時按照責任認定情況要求賠償,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