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競業限制不給員工補償可以嗎 競業限制沒給補償金有效嗎


簽署競業限制不給員工補償可以嗎 競業限制沒給補償金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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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還會簽訂一份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中會有約定競業限制條款,這是一種禁止勞動者在離職后到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系的企業進行工作的協議,所以在勞動者離職后,原用人單位會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當然也會出現公司不按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情況,那么這時勞動者還需要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嗎?
競業限制的違約責任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競業限制的違約責任 。如果勞動者違法了競業限制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者主張違約金 。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連續三個月沒有按照約定的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約定,人民法院也會給予支持 。
因此,如果公司沒有支付補償金,不能著急就去找競業限制協議中禁止從事的工作,最好是在三個月后再找相關工作,避免被公司起訴 。
競業限制補償金怎么算
有些競業限制協議中會明確的約定競業補償金的金額,但是如果遇到未約定競業補償金金額的情況,競業補償金有怎樣的標準呢?
這個時候競業補償金的金額是可以參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的,競業補償金的金額為平均工資的30%,同時如果這個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平均薪資水平,就按照當地最低平均薪資來發放 。
競業限制的期限
對于競業限制期限問題也是很多人在意的,因為憑借一技之長賺錢的人,還是想要盡快的回歸到自己熟悉的行業,并且長時間脫離崗位也會致使個人工作技能生疏,影響未來職場發展 。那么不要擔心,對于競業限制的期限,法律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競業限制協議期限為解除或終止合同后2年內,如果用人單位簽訂的競業限制期限長于2年,超過部分的協議無效,仍應視為2年期限,因此在2年期滿后,勞動者在就業上就無須顧慮與原公司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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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競業限制不給員工補償可以嗎 競業限制沒給補償金有效嗎】通常用人單位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人員一般為三類: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并不是所有的崗位都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所以在公司要求簽訂競業協議時,如果自己是非必要崗位,可以提出異議,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限制和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