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司的出納都要擔保嗎 公司要求出納提供擔保人合法嗎


所有公司的出納都要擔保嗎 公司要求出納提供擔保人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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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工作一般主要是與金錢在打交道 。由于老板對于新員工并不熟悉,有些公司對于出納這個崗位都希望是本地人或者在本地有房產之類的保障,甚至還有些企業會和新入職出納崗位的員工簽訂擔保書,那么,這一操作是合法的嗎?這次,就來和大家介紹一下 。
什么是出納擔保書?
出納人員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以及收銀員) 。而出納擔保書,一般是指大型公司為了自己企業的財產安全,要求即將與公司簽訂協議的出納人員出具的擔保書,在產生問題時,出納人員與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證件 。
公司出納簽擔保書,合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痹诖?,很多人簡單一看,會認為公司要求出納簽擔保書就是不合法的 。
但其實,《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又有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蓖ㄋ讈碇v,就是“用人單位既不得以擔保方式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也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重點落在不得收取財物 。這樣,再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表述的“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就不會再產生歧義了 。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關于簽擔保書的違法行為模式應當有兩個構成要素:一是用人單位以擔?;蚱渌x;二是用人單位收取了勞動者的財物 。因此,對于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提交出納擔保書,但沒并有收取財物的行為,應當不被《勞動合同法》所禁止,所以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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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司的出納都要擔保嗎 公司要求出納提供擔保人合法嗎】以上,就是有關公司出納要簽擔保書是否合法的全部內容了,我們從上述表述可以得知,公司要求出納崗位的新員工簽訂擔保書而不收取財物的做法是合法行為,大家可以參考范文,撰寫擔保書 。當然如果大家覺得這么做有一定的危險,也可以自行選擇或者咨詢當地律師進行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