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妻子跟人發生過關系 老婆出軌離婚還能復合嗎

離婚后妻子跟人發生過關系 老婆出軌離婚還能復合嗎

最近碰到了這么一件事,一個朋友過來問我,“前妻和我離婚后,跟其他人發生了關系,我心里覺得特殊膈應,不知道還能不能復婚,另外當初我倆離婚是因為我一直想生二胎,她不同意,我恐嚇她說不生就離婚,沒想到她真跟我離了……”
說實話當時我就懟了我朋友兩句,這種狹隘和偏執的想法,換我我也跟他離婚 。但是今天我不想跟大家一塊抨擊我這個朋友(因為我已經抨擊過了),我主要是想跟大家聊聊,他為什么會有這種思想,以及回答一下他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還能不能跟前妻復婚,怎么做才能復婚 。
說實話,在我這么多年的從業生涯里,他這種情況我見的不少,這種問題我也聽過很多,尤其是近幾年來隨著離婚率的不斷攀升,越來越多的“七年之癢”開始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 。
很多人會單純的把“七年之癢”定義成簡樸的審美疲憊,或者說雙方感情忽然出現了重大的情感危機導致關系破裂或者瀕臨破裂,不能說這種看法不準確,我只能說不夠全面 。
因為很多時候,所謂的“七年之癢”,其實在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端倪,只是當事人由于種種原因沒能察覺,或者說察覺了不夠重視、認為自己有能力去改變,最終釀成苦果 。
我一直跟大家強調的一件事是,戀愛也好、婚姻也好,其實它的本質是一種關系的投射,它是把我們在童年時跟父母等家人形成的內在關系模式投射到成年后與伴侶的外部關系上來 。
這也是為什么很多朋友來找我咨詢或者求助的時候,我一定會跟他們聊聊他們的父母和童年生活的原因,因為所有在親密關系中你碰到的問題,其實都可以追本溯源到你的原生家庭 。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心理強迫性重復”,是指我們每個人的人際關系,都可以理解為一個人小時候形成的關系模式的不斷復制,說白了就是我們大多數人的人生,其實就是不斷地在重復同樣的事情 。
說回我這個朋友本身,首先根據他自己的描述,當初離婚就是因為想要二胎,但是前妻不同意,后來離婚后,可以說兩個人已經成了沒有任何關系的獨立個體,在這種情況下,前妻跟其他人交往也好發生關系也好,都是她的自由和權利 。
而他卻說自己“心里膈應”,這種“膈應”和用離婚脅迫對方生二胎,實際上就是一種病態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在作祟 。
其實不只是這哥們兒,我發現很多人會把親密關系中的另一半當作自己的“所屬物”,認為自己擁有支配這段關系和支配對方的權利,這種偏執的婚戀觀跟他童年時的家庭關系一定是分不開的 。
就像我之前碰到的一個案例,一個兄弟來找我咨詢,說他女朋友太“作”,動不動就翻他手機,公司聚個餐,每隔半小時就要查一次崗,兩個人常常因為這種事吵架,后來女友說跟他在一起太沒有安全感提出了分開,他很愛自己的女友,想留住這段感情但是又怕重復之前的這種困境 。
后來我跟他交流了一段時間,發現這個哥們兒每次戀愛交的女朋友都是這種類型:黏人小作精 。聊起原生家庭之后我發現,他母親本身就是一個控制欲極強的人,在他小的時候,每次他跟朋友出去玩,去哪、跟誰、去做什么、幾點回來,他母親都要問的清清晰楚 。
他在這種環境中享受著母親的在意和愛,但是同時也意味著他比同齡人少了很多自由和自我獨立的能力,這種關系模式直接影響了他的戀愛關系,這些看起來黏人的姑娘們,實際上就是在對他的生活實施著掌控的欲望,重復著他和母親的角色扮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