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逆行交通事故案例對方醉駕而且是逆行跟我方車輛發生正面碰撞的,可能出于躲避在兩車相撞以后我方車輛』兩車正面相撞應急姿勢

兩小車正面碰撞一般車前面會損壞哪些領部件??
保險杠.大燈.嚴重點的就輪到水箱了
醉駕逆行交通事故案例對方醉駕而且是逆行跟我方車輛發生正面碰撞的 , 可能出于躲避在兩車相撞以后我方車輛
◆交通事故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追尾交通事故 , 后車承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 ,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 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 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 ,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 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 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 ,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 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 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 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 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 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 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 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 , 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 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 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 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并在與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 , 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 , 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 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的 , 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 , 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 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 , 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
◆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 該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寬 , 對方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 超寬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均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 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 該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
◆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車輛轉彎 , 另一方直行形成的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 轉彎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 從一條道路駛入另一條道路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 雙方均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
◆特殊交通事故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 , 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 , 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 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 , 不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超速行駛、酒后駕駛、違反交通標志行駛、無證駕駛、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 , 以及存在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 , 根據其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 , 承擔相應責任 。
若無法避免與來車正面相撞時 , 應在迎面相撞發生的瞬間 , 迅速放開轉向盤 , 并抬起雙腿 , 身體側臥于右側座上
的是!“身體側臥于右側座上 , 避免身體被轉向盤抵住”照你說的做整個身體被擠扁了!還卡斷老子的腿呢!!!這道題應該這樣: ......瞬間,1.迅速放開轉向盤.2.迅速解開安全帶.3.抬起雙腿.4.身體側臥于右側座上 .避免身體被轉向盤抵住.
如果不是超人估計這些動作沒做完基本一命嗚呼.如果右側有人 , 他的正確作法是:抬起雙腿 , 身體側臥于左側座上 , 避免身體被副駕駛臺抵住 。所以最終結果是在車的中間發現兩個互相撞得頭破血流的人 , 而實際上另一臺車由于采取另一系列“超人動作”(另一道題的選項):向右打方向盤并及時打回修正 , 同時掛檔減速 , 果斷地斷續踩踏行車制動!及時避讓開了 , 并剎住車 , 回頭丟下一句:“你回去補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