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交驗 異地辦理身份證都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 ,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一、居民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僅更換居民身份證);
【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交驗 異地辦理身份證都需要什么材料】公安機關出具的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
辦理流程:居住地受理: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 , 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申請表》 , 繳納證件費 。其中 , 居民身份證申請更換 , 戶口簿或居住證申請更換 。
戶籍所在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發、補發申請后 , 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遞給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 , 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
居住地生產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收到審核發放的證件制作信息后 , 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生產核實發放 , 申請人應當憑證件收據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更換證件的 , 應當在收到新證件時退還原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