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政法委是黨委領導下的政法部門 。鄉鎮政法委委員屬于副科級 , 主要任務是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等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 。其工作職責包括:
1、對轄區內的政法法制工作作出整體部署并負責監督落實 , 維護鄉鎮社會穩定;
2、嚴格監督各政法部門在行使職權過程中的合法、合規性 , 督促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 參與探討疑難案件;
3、負責鄉鎮社會治安、法治建設工作 , 推動各項措施落實與法治改革 , 在解決問題過程中總結經驗;
4、加強鄉鎮政法隊伍建設 , 配合紀檢督查等部門工作 , 對涉及政法干部的案件進行協助查處;
5、指導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 , 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 。
【鄉鎮政法委員職責任務 鄉鎮政法委員職責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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