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是指違反刑法 , 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簡稱刑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 。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 。此外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
【刑法規定刑罰的種類有哪些】【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
第三十四條規定,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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