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陪嫁的錢歸誰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后,女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指明僅贈與女方的除外;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前女方親屬給予女方的嫁妝,則是對個人的贈與 , 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上陪嫁的錢歸誰】(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