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2018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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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離婚所需材料:
必備材料:
【2018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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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
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 。__婚姻登記處;注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后,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
登記員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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