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還能告重婚罪嗎


離婚后還能告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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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在對方實施重婚行為后的五年內是可以告重婚罪的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與之結婚的行為,包括三種: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有兩個法律婚姻;
2、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 , 先有法律婚姻后有事實婚姻;
3、沒有配偶 , 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與之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 。
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追訴時效是5年 。只要沒過超過5年追訴時效,就算已經離婚也可以告重婚罪 。
但是,重婚罪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 。如果想告重婚罪,要自己親自上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 而不能去公安局報案或者去檢察院控訴 。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 謝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離婚后還能告重婚罪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