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19日起 , 全國實施了機動車保險綜合改革 , 在車損險主險條款原有保險責任基礎上 , 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 。也就是說 , 2021年9月19日是一個時間節點 , 之前和之后購買的車損險保障內容有很大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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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險和車損險的區別
車損險和涉水險的保障范圍不同 。涉水險也叫發動機特別損失險 , 其保障范圍比較小 , 只能賠車輛涉水或被水淹導致發動機的損失 , 其他損失不賠 。而車損險則可賠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的修理費用以及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費用 。
【涉水險包含在車損險里面嗎「涉水險和車損險的區別」】但要注意 , 車輛涉水后車主二次點火導致發動機受損 , 車損險和涉水險都不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