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么寫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么寫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其次,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而分割財產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協議離婚時都要對夫妻財產進行約定,約定該怎么分割雙方的財產 。那么應該怎么進行分割呢?律師365小編就為您整理出來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
一、怎么寫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指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針對夫妻財產,雙方經過協商后約定如何分配的協議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是雙方平等自愿的真實表示,不能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 。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共同繼續或受遺贈的財產等協議進行分割 。那么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么寫,包括哪些內容呢?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
其次,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而分割財產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
離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如何給付,給多長 。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時間及方式等 。
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
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詳細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
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 。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
違背協議的責任 。
以上即是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包括的內容,當然必須得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寫,比如離婚沒有過錯的,對離婚損害賠償就無須進行約定 。
三、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重事項有哪些?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轉移、隱匿財產行為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后即生效,有異議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變更財產分割協議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要特殊注重,避免出現后悔無門的情況 。那么,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重事項有哪些呢?
首先,必須是雙方自愿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必須雙方親自簽署,不是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于無效協議;
最重要的就是關于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了 。切忌圖省事出現,如,“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說法 。
在未調查清晰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切莫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
最后,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即使簽訂了,可以拿到律師那里幫你看一下有沒有什么問題,沒有問題了,可以選擇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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