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等級分類

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分類如下: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ㄒ唬┨乇鷸卮笫鹿?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安全事故等級分類】 ?。ǘ┲卮笫鹿?,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ㄈ┙洗笫鹿?,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ㄋ模┮話閌鹿?,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