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 殘幣兌換標準



任何從事人民幣現鈔業務的銀行營業網點都有為顧客無償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的義務 。目前我國殘損人民幣兌換的主要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有三種兌換標準:
1、全額兌換: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
2、兌換一半: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可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
3、不予兌換: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剩余部分小于二分之一的,不予兌換 。其中持10張以上的殘損幣前往銀行兌換時,需要出示客戶單位或社區開具的錢幣損壞原因證明 。
【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 殘幣兌換標準】央行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規定:能辨別面額,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