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 國歌的來歷是什么》)

十屆全國各地人大二次會議申請的《憲法(修正案)》在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加入一款 , 要求:中華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國歌同國旗、國徽圖片一樣 , 是國家的標志 。授予國歌與國旗、國徽圖片相同的我國憲法影響力 , 有益于維護保養國歌的公信力和可靠性 , 提高全國人民的國家歸屬感和國家自豪感 。為了解國歌的出現及身后不為人知的小故事 , 為最準確地唱出來國歌 , 大家特發表相關國歌由的專題文章并刊登《國歌》 。那樣國歌的來歷是什么呢?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 國歌的來歷是什么》)

荷蘭是世界最早發生國歌的國家 。1569年 , 荷蘭老百姓為抵御意大利執政者的執政與擠壓 , 高聲《威廉頌》(奧蘭治的斯伯里)奔向對手 , 并打敗了意大利執政者 。
荷蘭民眾對這一首代表了國家中華民族精神的歌十分地喜愛 。之后 , 這首歌便成為了荷蘭的國歌 。從今以后 , 很多國家也紛紛效仿 , 制定自身國家的國歌 。
1949年9月21日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會舉辦 , 因為沒有按期擬訂出國歌 , 大會于9月27日根據《有關中華共和國都城、記年、國歌、國旗的決定》 , 要求在中華共和國的國歌未宣布制訂前 , 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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