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 國家關于家電退換有什么規定



三包規定:
1、產品自賣出之日起7日內,產生性能常見故障,消費者能選退換貨、退換或維修;
2、產品自賣出之日起15日內,產生性能常見故障,消費者能選退換或維修;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 國家關于家電退換有什么規定】3、三包有效期內,維修2次,仍無法正常所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所提供的維修記錄和證實,由經營者承擔為消費者完全免費拆換同樣型號同型號的產品;
4、三包有效期內,因經營者末供貨零配件,自維修之日起超出90天并未修完,應是消費者拆換同樣型號同型號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