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的年限是怎么樣規定的

撫養費的年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獨立生活時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只規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 , 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
【法律依據】
【撫養費的年限是怎么樣規定的】《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后 , 一方撫養的子女 , 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