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什么

一般醫療糾紛的處理有三種解決途徑,
一種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也就是雙方討價還價最后決定 , 這種沒有執行標準;
第二種是醫調委調解解決,基本上也是討價還價,只不過有個第三方參與;
最后一種途徑就是到法院訴訟,訴訟的依據就是《侵權責任法》 , 賠償額度由鑒定機構鑒定意見結合法律規定認定,其中包括殘疾補償金、死亡賠償金、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項目組成 。
患者損害大,醫院的過錯大 , 賠的就多 。相反,沒有過錯就不用賠償 。
法律依據: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什么】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方法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