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分不夠不能畢業

【高中學分不夠不能畢業】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是:
1、學生在三年內至少獲得144學分 , 必修學分不低于116學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 。
2、選修一學分不低于22學分,選修二學分不低于6學分 。
3、試行學分制管理的學校,學生修滿上述規定的最低學分 , 并通過思想品德、組織紀律、行為規范等方面的綜合考核合格,準予畢業,并由學校發給統一印制的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