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區別如下:
1、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征作概括說明的方法 , 要求完整,即定義的對象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并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
【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2、作詮釋:對說明的對象解說往往側重于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征,并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便,并且解釋的對象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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