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生子的風險 海外生子被遣返起訴無用

近年來,有關于海外生子的事件,已然不是什么新鮮事了 。而提供這類服務的月子中心不斷出現 。然而,在近日一起海外生子被遣返事件的后續中,孕媽認為月子中心所給出的承諾構成了欺詐,并且要求其三倍賠償,不過最后卻遭到了法院的駁回 。有關于該事件的詳細經過曝光,一起去看看吧!
【海外生子的風險 海外生子被遣返起訴無用】

海外生子的風險 海外生子被遣返起訴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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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子(網絡配圖)海外生子后被遣返的事件:在2016年9月,盧女士和海外月子中心簽訂了一則《美國母嬰護理中心訂房合約書》 。預訂套餐成功后,月子中心表示將隨套餐贈送孕媽一個家庭的美國簽證及入關服務 。另外,該合同還約定,若孕媽簽證未通過或入關時被遣返,月子中心會退回所有的訂金,合同終止 。
在合同簽訂后,盧女士向月子中心支付了訂金和簽證服務費 。月子中心在10月份為盧女士預約了兩次面簽但均遭拒簽,致使合約書無法履行 。之后,兩方又簽訂了《塞班生子服務委托書》,盧女士簽訂合同時須支付套餐首付,即30%費用作為入住月子中心的訂房費用 。另約定月子中心提供的免費服務項目包括培訓指導、過關指導、提供過關資料、代訂機票酒店等 。若盧女士因簽證遣返原因,需向月子中心提出書面退款要求,審核后退還其已支付的首付款及機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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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子被遣返后續
盧女士在簽訂合同當天支付訂金,先前已給付的赴美訂金也轉入該委托書的訂金中 。10月底,盧女士在其父陪同下飛往塞班,但到達塞班島后盧女士被拒絕入境,并被遣返 。后雙方當事人因費用退還問題發生爭議 。最終,法院判決月子中心向盧女士退還首付款和機票款共計3.3萬余元 。
法官提醒,借旅游之名前往海外生子可能面臨各種法律風險及安全風險,拒簽、遣返、隱性收費等隱患重重,加之權利一旦受侵害,因侵害行為可能發生在海外,權利救濟也較難實現,故需慎重選擇 。我國法律目前未有明文規定禁止公民在另一個主權國家生育子女 。但我國公民選擇進入另一個主權國家生育子女,許可權取決于該國的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