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巨額財物是敲詐勒索嗎 小三懷孕敲詐不肯打胎

索要巨額財物是敲詐勒索嗎 小三懷孕敲詐不肯打胎

一直在商界打拼的張先生 , 夫妻關系很好 , 幾個孩子都在國外讀大學 , 可以算是一個真正的成功人士 。幾年前 , 公司招聘了一名剛畢業的女大學生 。張先生第一次看到她年輕貌美時 , 就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 , 于是不由自主地猛烈追求她 。最終 , 他們發展成了戀人關系 。
起初 , 張先生對屋內的紅旗和屋外飄揚的彩旗相稱滿足 。兩年后 , 有著強烈家庭觀念的張先生逐漸感到厭倦 , 想要結束這段婚外情 。
因此 , 張先生提出與分手 , 但拒絕了 。過了一會兒 , 三笑又懷孕了 。張先生提出陪小三墮胎時 , 小三一反常態堅持要生孩子 。這時 , 張先生慌了 。
無奈之下 , 張先生主動與三笑舉行和談 。三笑指出 , 她的青春已經逝去 , 是時候在生活中找到一個屬于自己的地方了 。分手可以 , 但是張先生不給600萬 , 她就生孩子 。
張先生對三笑提出的600萬賠償非常惱火 , 覺得自己被敲詐了 。
所以張先生找了幾個律師朋友咨詢 。第三個孩子懷孕 , 威脅要生孩子 , 要求對方給予巨額賠償 。是敲詐嗎 , 該不該判刑?
武漢專業離婚律師認為 , 敲詐勒索是利用嚇唬、威脅或者要挾 , 使被害人交出財產 , 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產的行為 。
雖然懷了張先生的孩子 , 并揚言要通過生孩子索要巨額財產 , 但并不違法 , 因此不屬于敲詐勒索 。
因為 , 雖然和已婚男人住在一起違背了傳統道德 , 但應該受到譴責 。假如以夫妻名義與對方共同生活 , 也會構成重婚 。但是 , 當真的懷上張先生的孩子時 , 向張先生索要賠償并不是敲詐勒索 , 也不會構成犯罪:
第一 , 第三個孩子也有生育的權利 , 有權決定是否單獨生育 , 與男方意愿無關 。
第二 , 第三個孩子需要營養、保胎、生活費等等 , 第三個孩子索要財產是正當的 。最終雙方可以協商應該索要多長 , 但初中可以基于自己的認知提出 , 不構成因過分索取而敲詐勒索 。
第三 , 假如第三個孩子真的生了 , 將來就需要母親和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 理由是正當的 。
因此 , 假如第三個孩子威脅要生孩子 , 要求對方支付巨額賠償或補償 , 不會構成敲詐勒索 , 因為理由正當 , 有法律依據 。
但是 , 假如三太太和出軌一方與夫妻不公開相當 , 那么這種關系就屬于秘密 , 而從大眾的日常認知來看 , 就是秘密而不公開 。在這種情況下 , 假如三笑通過披露雙方關系、在出軌方住所或單位鬧事等方式威脅索要財物 , 則應視為敲詐勒索 , 情節嚴峻的還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
三太太以威脅生孩子的方式索要財物 , 或者三太太因雙方分手而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青春損害賠償 , 在一定情況下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 沒有合理的法律理由 。
當然 , 雖然第三個孩子懷孕 , 并威脅要通過生孩子索要巨額財產 , 但不構成敲詐勒索 , 但也不意味著出軌方必須全額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