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毆打他人構成聚眾斗毆罪 。聚眾斗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伙地互相進行毆斗 , 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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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壑詼放谷聳? ,規模大 , 社會影響惡劣的;
【聚眾毆打他人是什么罪】 ?。ㄈ┰詮渤∷蛘囈煌ㄒ讕壑詼放?nbsp;, 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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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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