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怎樣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配房子

夫妻離婚房產怎樣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配房子

當婚姻失去了愛情,一拍就兩散 。面對共同努力獲得的財產,兩人都心有不甘,所以離婚時那些年一起還貸的房子要怎么分?
2007年風和日麗的一天
小方(女)與小胡(男)步入婚姻的殿堂
小方在婚前以支付首付12.28萬貸款18萬買下了兩人的婚房
房產證上只寫了小方的名字
婚后兩人又有了愛情的結晶
聽起來日子簡樸又美好
后來
兩人因生活習慣不同
最終選擇分開
那么感情沒了,各自離開
財產和孩子怎么分離呢?
小方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離婚房產怎樣分割 夫妻離婚財產怎樣分配房子】要求離婚且孩子由自己撫養
小胡同意小方的哀求
但要求婚房歸他所有
可以補償小方3萬元
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
首付是自個兒付的婚后的部分房貸也是自個兒還的房產證上也是自己的名字怎么只3萬就要拿走房子了?????法院會怎么判呢?
經過法庭調查
查明事實如下:
小方當時在銀行的貸款
借款期從2006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29日
需還貸本息共計225419.554元
(本金180000元,利息45419元)
婚后 雙方共同還貸本息203360.55元
案件審理過程
兩人一致同意房產按現值58萬元的價格進行分割
法院最終判決↓
準許小方與小胡離婚
婚生子由小方撫養
綜合購買時的總房價
及首付款與按揭貸款情況
雙方對房屋現價的一致意見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雙方的感情狀況等因素
房產歸小胡所有
小胡應于判決生效十日內
向小方支付房產分割賠償款410640元
小方應于判決生效十日內
配合小胡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但是這錢是怎么算出來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樣
婚前一方出資支付首付款按揭貸款購置并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在婚姻結束時該如何分割呢?
別急,往下看
有幾個重要的公式:
?首先,確認幾個數值
a=首付款金額
b=按揭貸款金額
c=貸款利息
d=離婚時房產價值(可由雙方協商確認,或由專業機構評估定價)
e=夫妻共同還貸本息金額(可在貸款銀行中查詢記錄)
?第二,計算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占房價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計算找補金額z若房屋歸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則z=d×y÷2若房屋歸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則z=d-d×y÷2
以上述案例為例,詳細結果如下:
a=首付款金額=122800元
b=按揭貸款金額=180000元
c=貸款利息=45419元
d=離婚時房產價值=580000元
e=夫妻共同還貸本息金額=203360.55元
y=e÷(a+b+c)=203360.55÷(122800+180000+45419)=58.4%
若房產歸小方所有,則小方找補小胡的數額為:
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產歸小胡所有,則小胡找補小方的數額為:
z=d-d×y÷2
=580000-580000×58.4%÷2=410640元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續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詳細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