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誰 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分配

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誰 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分配

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的呵護,但當父母走上離婚的道路,孩子的撫養權就會成為焦點,夫妻間的子女爭奪戰常常上演 。假如夫妻起訴離婚時,法院一般會把孩子撫養權判給誰?律師告訴你,在不同的階段,法院依據法律規定,會有一定的傾向性 。
【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誰 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分配】0-1歲 即母親懷孕之日起到哺乳期一周歲,父親不能隨便提離婚,母親不限制 。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
2周歲以上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比如孩子和誰生活比較多,誰的經濟收入比較固定等 。
子女已滿八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法院會尊重其真實意愿 。
另外,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向孩子支付撫養費,那么子女的撫養費又是如何規定的?
撫養費一般支付到子女滿18周歲為止 。有特別情況:比如子女上大學讀研等沒有收入來源,可以要求繼承支付撫養費 。
撫養費一般按照其固定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如沒有固定收入,按照當地同行業收入平均收入支付 。
現實生活中,父母子女關系不會因父母婚姻關系的消滅而受到影響,真到了雙方起訴離婚的地步,基本上是對婚姻關系、孩子撫養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無法達成一致,其中受到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所以法院處理撫養權的基本原則是考慮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