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七種類型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七種類型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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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的七種類型:
一、婚后共同買房: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 。
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 。
三、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 。
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 。
五、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 。
六、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七種類型 離婚后的財產分割】七、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詳細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免費法律咨詢法妞問答免費法律咨詢進入專欄婚姻存續期間,不得不知的那些事作者:法妞問答19.9幣0人已購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