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按揭買房子離婚怎么分 離婚按揭房分割公式

結婚按揭買房子離婚怎么分 離婚按揭房分割公式

結婚按揭買房子的分割應當根據房子的所有屬性來決定,假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應當在還清貸款后,并辦理房產證后,進行協商過戶,假如雙方都不需要產權的,可以拍賣后平分資金 。夫妻二人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對此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債務的轉移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
一、結婚按揭買房子離婚怎么分?
【結婚按揭買房子離婚怎么分 離婚按揭房分割公式】離婚時按揭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是離婚案件常見的問題,一般按一下情況分別處理:
夫妻婚后共同買房并還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銀行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對此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債務的轉移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夫妻離婚時就按揭房進行處理時貸款銀行假如考慮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貸款合同,那么在對銀行的債務上,雙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還貸義務 。但因為雙方已經離婚,假如要求雙方在今后長達幾十年的時間里共同承擔還貸義務,現實中不便于執行 。
要想解決問題,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明確約定房子歸一方所有,由該方承擔還款義務并返還對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同時約定在還清貸款可以過戶時,對方應當予以配合,還應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 。但該約定不能對抗銀行,一旦約定的還款方不能還貸,另外一方仍需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但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假如是在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除外 。假如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義購買房屋的行為是一種贈與行為 。因房產證在婚前便已辦理,因此應認定是兒子的婚前財產 。但房屋其余貸款是兒子夫婦婚后共同償還的,則婚后二人所償還的貸款,應認定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有關司法解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屬于“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樣應視為二人的婚后共同財產 。
甲乙雙方在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按揭房,但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雖然甲方出資,但該房登記在乙方名下,則但該房屋仍應為乙方個人財產 。因為乙方的購房行為,純屬乙方婚前的個人行為 。同樣,按揭貸款也為乙方個人債務 。盡管婚后甲方參與清償銀行貸款,但這并不會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乙方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也為乙方個人債務 。但對于首付款中屬甲方的出資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甲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續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