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說一個男人行不行發散開去 男的不行自己知道嗎

從說一個男人行不行發散開去 男的不行自己知道嗎

說一個男人“不行” , 似乎是一句犯忌諱的話 , 但是行或不行 , 只有自己最清晰 , 或者老婆清晰 。并非他人說了你一句“不行” , 你就真不行了 。
你行自然就行 , 無需向別人證實 。如果不行 , 再怎么叫囂或證實 , 也還是不行 。
當然 , 之所以有些事“不行也行” , 那是自欺欺人;若是“行也不行” , 那就更無需證實了 。
所有需要證實的事 , 本身就是錯誤 。再把這個事拿來宣揚 , 就錯上加錯 。但是 , 人們總是習慣了將錯就錯 。
這不是社會結構本身(應該存在)的問題 , 是文化的深層問題 。正確的說是文化屬性的問題 。
文化屬性直接導向價值觀 , 但是 , 價值觀假如不是體現人的個體價值 , 而只是群體價值在一個人身上的附庸 , 那么這個價值也就只能以價格來衡量 。
也就是所謂的商品化、市場化 , 但本質上還是體制化 。其所體現出來的社會價值也非理論上的社會價值 , 僅是“社會性”價值 。我們在社會價值領域的建構是零 。
換言之 , 沒有獨立思索和精神生活支撐的個人、組織或群體 , 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價值 , 只是標簽、口號、廣告或群體性的無意識行為所帶來的“價值感”罷了 。
【從說一個男人行不行發散開去 男的不行自己知道嗎】作為一個作家 , 我認為這是文藝沒有成為文化的載體、主體和精神力量 , 從事文藝的人也必然亦只是變成了文化的附庸而已 。明星、網紅是極致代表 。
他們趨向的仍是千百年來基于生存結構的法則和思維、行為模式 , 也代表了大多數人趨向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 。
在西方 , 哪怕是在日本、香港 , 明星也就是普通人而已 , 根本不會引起圍觀什么的 。
因為社會結構(的自我組織與建構)極其強盛 , 換言之 , 在民間 , 在低中層各個領域都有很多有才能的人 , 他們的能力和價值足以匹敵明星 。
正因此 , 人們不會追星 , 更不會有網紅這種東西存在 。這就是良性的社會生態 , 我們恰恰相反 。
所謂“文化搭臺 , 經濟唱戲”從根本上講也是本末倒置的 , 這也同樣意味著 , 我們要拿我們的歷史、文化來證實點什么 。
比如開發旅游 , 事實是建造了一堆仿古的建筑而已 。動輒數億、數十億的投資 , 可不少景點、景區門可羅雀 , 只好關停、拆毀 。
文化從狹義上來理解就是文藝 , 可是 , 文藝(也包括歷史)本身為什么不能有他自己的生態和價值?
而承載文藝的人 , 比如 , 那些真正的作家、藝術家難道不比那些“偉大的廢墟”更具價值?反之 , 那些每天賣貨的“明星”還算是明星嗎?
再延展開去 , 那些不鉆研藝術性價值 , 而熱衷于“社會性”價值的“名人大腕” , 那些不專注于科技研發 , 而只知大肆煽情糊弄國人的“企業家” , 為何還能“高高在上”?因為 , 都成了“文藝工作者” 。
大言不慚 , 我的夢想之一就是要重建、重構文藝的自然生態和價值(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