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繼承權的放棄有何規定】法律對繼承權的放棄的規定是: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 。
2、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
3、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 。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 ,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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