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
【出租人應交驗哪些證件】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 , 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
- 恐怖奶奶怎么下載
- 你對應用物理專業是如何認識的
- 一天喝多少牛奶為宜
-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哪些事項
- 手機應用打不開怎么辦
- 雙管應急日光燈怎樣接線
- 孕40周羊水應該是多少
- 系統應用怎么清理內存
- 銅和氧氣反應條件
- 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注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