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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離婚民事糾紛案件是否當庭宣判,需要結合案件具體復雜程度,有無爭議等情況綜合判斷,并無法律規定離婚案件必須當庭宣判 。
1、案件事實清楚 。
2、必須在法庭進行宣判 。
3、必須在庭審調查后當日宣判,如隔日則為定期宣判 。
4、宣判前的庭審辯論必須有新的實質性內容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 ,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 , 應當公開進行 。
【離婚財產糾紛案能當庭宣判嗎】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 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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