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時先不要孩子撫養權 先離婚還是先要孩子撫養權

我離婚時先不要孩子撫養權 先離婚還是先要孩子撫養權

有人咨詢 , 我預備離婚 , 但現在感覺沒能力自己撫養孩子 , 可以先把撫養權給爸爸 , 等我賺錢了再變更撫養權么?
雙方離婚后 , 孩子撫養權不會容易變更 , 因為對方一般不會同意 。假如對方同意 , 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即可 , 但假如對方不同意變更撫養權 , 那就比較困難了 , 需要起訴后由法院判決 。
在變更撫養關系訴訟中 , 由于離婚時的撫養權已經經協議或判決確定 , 法院審理該類案件時應當著重審查有無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長的新情況發生 。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規定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 ,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峻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承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 , 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 , 愿隨另一方生活 , 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
因此 , 變更撫養關系的訴請是否獲得法院支持 , 要害在于是否出現了未成年子女隨直接撫養方共同生活對其成長不利的情形 。如離婚后直接撫養一方的撫養條件未發生不利于孩子成長的變化 , 撫養關系不予變更 。就上述幾條可以變更撫養權的條件來說:
對方患嚴峻疾病或傷殘的概率并不大 。
虐待孩子的情形究竟也是少數 , 不盡撫養義務的情況可能會存在 , 比如:直接撫養一方自己不履行直接撫養義務 , 而是把孩子交給別人長期撫養 , 該送養行為足以表明其不愿意履行直接撫養的義務 , 并使得孩子實際脫離了父母的監護 , 這種情況下 , 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是會獲得支持的 。詳細案例可參閱:婚姻律師郭晶晶:取得直接撫養權一方把孩子交由別人撫養 , 另一方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 能獲得法院支持么?
年滿八周歲征求孩子意見實踐中意義也不大 , 孩子都跟對方生活好幾年了 , 感情一般會更深 , 學習生活環境也穩定了 , 愿意隨另一方生活的可能性也不是那么大 。
至于其他正當事由 , 比如:非直接撫養方探望權受阻、未成年子女實際上由協議或判決確定的非直接撫養方撫養、.雙方教育觀念產生分歧、出現了不利于孩子成長的新情況等 , 實踐中法院詳細如何裁量 , 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 。
所以 , 假如舍不得孩子 , 離婚時就一定要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 , 不然等離婚后再想變更 , 那是極其困難的 。
【我離婚時先不要孩子撫養權 先離婚還是先要孩子撫養權】當然 , 孩子撫養是一個復雜的問題 , 不是簡樸的感情問題 , 要付多很多時間和精力 。很多人在離婚時 , 可能會認為自己對孩子付出比較多 , 無論如何也要把孩子留在身邊 。從情感上來說 , 這也是任何一個人 , 尤其是母親的正常想法 。但撫養孩子不僅僅是把他養大 , 更為重要的是培養 , 既然你想要孩子撫養權 , 你是否已經做好了這方面的規劃與預備?假如只是為了和對方賭氣 , 把孩子撫養權爭過來 , 以后也不是不想放棄就可以的 。不管怎樣 , 離婚后 , 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對孩子還是有監護權的 , 假如能通過別的方式 , 比如 , 增加探望等 , 能夠增進與孩子感情交流的 , 其實沒必要非要為了撫養權爭來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