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初期賦稅承襲秦制,算賦是對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 關于漢朝的賦稅

【漢朝初期賦稅承襲秦制,算賦是對成年人征收的人頭稅 關于漢朝的賦稅】
漢代早期的地方稅沿襲秦制 。但考慮到秦王朝亡國的教訓,降低了田賦的征收率,先要求十五稅一,以后又減為三十稅一 。
除田賦外,還還有另外“算賦”、“口賦”、“更賦”等人頭稅 。算賦起源于漢高祖四年,民15歲至56歲每平均出算賦錢,,120錢為一算,賈人及丫鬟翻倍,出二算 。
惠帝六年緩解算賦三分之一 。口賦是未切丁的人口稅 。漢武帝劉徹當政期內用兵之道,財政貧乏,令民3歲至14歲,出口賦每個人23錢 。漢朝要求民20歲開始服徭役,到55歲免去,不服現役的可一個月掏錢二千,此謂更賦 。除此之外,漢朝也有戶賦,是指在封君食邑區域內對民戶征收一種稅,每一戶二百錢,供封君列侯享受,沒有直接列入國家財政總收入 。
算賦應該是成人征收人頭稅,田稅以前歷經由輕到重,由重轉較輕全過程,漢代的工業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發展趨勢,因此工業等方面的稅款也成了國家的主要稅款由來,從參考文獻上來說,漢代的工商稅的稅收主要包含工商稅、手工業者稅、生意人稅和進口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