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復議有哪些相關內容

【刑事訴訟法復議有哪些相關內容】刑事訴訟法復議有以下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 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 。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 , 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
第三百零五條規定,人民法院經審理,對于被申請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 。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強制醫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