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方式怎么填

【核算方式怎么填】稅務登記表中的核算方式是填寫納稅人的財務會計核算方式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 。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 , 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 , 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 。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 , 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5條、19條的規定,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如果分公司屬于獨立核算的納稅人,應當獨立建賬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核算的納稅人,財務并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可由總公司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