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刑訴法的相關規定有哪些】關于取保候審的法律規定有: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 ,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 , 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
- 取保候審還會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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