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法律解釋是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ㄒ唬┰詮ぷ魘奔浜凸ぷ鞒∷?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ǘ┕ぷ魘奔淝昂笤詮ぷ鞒∷?,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ㄈ┰詮ぷ魘奔浜凸ぷ鞒∷?nbsp;,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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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蜆ね獬銎詡洌?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諫舷擄嗤局校?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ㄆ擼┓傘⑿姓ü婀娑ㄓΦ比隙ㄎど說鈉淥樾?。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法律解釋】【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 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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