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可以是發包方嗎 建設單位是發包方嗎

【建設單位可以是發包方嗎 建設單位是發包方嗎】
建設單位能是發包單位 。發包人不僅僅是包括建設單位 , 還可以是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這些 , 但是一般看到的是發包人便是建設單位 。在總包實現了行為主體之后 , 總包也可以進行分包的招標工作 , 這種由總包招標會專業的便是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簽署的合同中約定的也可以進行分包專業的 , 這時候的發包人九是總承包單位 , 這種分包和總包簽署合同 。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工程建筑總承包單位能將工程承包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取得相應資質證書要求的分包單位;可是 , 除總承包合同中合同約定的分包外 , 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同 。工程總承包的 , 工程建筑主體工程施工需要由總承包單位自主進行 。工程建筑總承包單位依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承擔;分包單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承擔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項目對建設單位承擔責任 。嚴禁總承包單位將工程項目分包給不具有相對應資質證書要求的單位 。嚴禁分包單位把它承攬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