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協商與集體談判的區別 集體協商名詞解釋


雙方分別派出相同數量的代表進行集體協商,每方至少三人,并確定一名首席代表 。
又稱集體談判 。集體談判是指勞動者通過自己的組織或代表與相應的雇主、雇主組織或其代表簽訂集體合同進行談判的行為 。
其特點:
集體協商代表的身份對等 。
【集體協商與集體談判的區別 集體協商名詞解釋】2.雙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 。
3.集體談判是公開、公平、平等的談判 。
4.集體協商是和平協商 。
5.集體協商是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的 。
集體協商的意義:
1、集體協商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手段;
集體協商是協調、穩定勞動關系、維護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秩序的重要保障;
集體協商是保障社會穩定的重要途徑 。
集體談判和集體談判有不同的含義 。集體談判表達服從關系,后者表達平等關系 。只有平等的談判才能真正維護工人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