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分錄應該怎么寫 繳納個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個人所得稅分錄應該怎么寫個人所得稅分錄寫法如下: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上交給稅務機關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個人所得稅算法:
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即,計算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怎樣作會計分錄【個人所得稅分錄應該怎么寫 繳納個稅會計分錄怎么做】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一、工資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開發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此時職工到手的就是已經扣除個稅的工資了)
三、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
參考資料: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百度百科
個人所得稅怎么做會計分錄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實發工資+個人社保+個人公積金+個稅)
2)支付工資時,同時提取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應付社保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實發工資+個人社保+個人公積金+個稅 )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
銀行存款或現金(實際發放工資部分)
注:應付職工薪酬中,二級科目工資并不再具體分三級科目 。
3)實際支付個人所得稅時,也就是申報納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1、個人繳納社保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公司社保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部分 。
管理費用-- 公司公積金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公積金部分 。
貸:銀行存款 。
2、代繳社保(當月銀行賬上繳納的全部社保)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保(數額在次月申報表中) 。
貸:銀行存款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會計分錄
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個人所得稅做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現金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個人承擔部分)
3、繳納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
擴展資料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 。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關于繳納個稅會計分錄和繳納個稅會計分錄怎么做的內容就分享到這兒!更多實用知識經驗,盡在 m.apear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