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人民法院被稱為是什么

省法院被稱為高級人民法院 。
【法律依據】
【省級人民法院被稱為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