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婚姻還有必要挽回嗎 因為房子分手還能挽回嗎( 二 )


就拿這件事來說,其實還有一個主要因素,那就是小早川憐子自己的意見 。假如小早川憐子是一個有個性、有主見的人,或許還有挽回的余地 。兩個人先結婚,再做媽媽的工作,這是大事 。
然而,小早川憐子顯然是一個母親的寶藏女孩,估計她從小就聽母親的話 。做了幾十年的好女孩,
讓她在最后關頭毅然決然地跟媽媽反目,估計她也做不出來 。
玲子的媽媽在這件事上,要么是個比較自私的女人,一心只為自己的利益考慮,覺得女兒出門了,自己怎么也要有點補償吧;也有可能她是為了女兒著想,怕她以后結婚了沒有保障 。但是,她有考慮過對方的親人嗎?在這種時候提出這樣的要求,不是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嗎?
再說了,誰知道這樣的強勢媽媽在他們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又會再有多長次其他的干預呢?我覺得,假如以后他們的生活要是不幸福,媽媽一定是個導火索 。
從小孫的角度來看,父親病重的時候提出房子的事情,但凡是有點孝心的人,估計都做不出來,所以他肯定是不會開這個口的 。即使爸爸媽媽同意了這樣的要求,估計小孫的心里也會歉疚一輩子,這對他和玲子都是一種暗藏的危機 。
有人會說,他們的感情沒有牢固到可以抵抗這樣的境況所帶來的沖擊,可是誰又能想到,有時候,再深厚的愛情,在親情面前,也會敗下陣來 。
所以說,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勉強存續下去了,也許對雙方都是傷害 。
其實戀愛也好,婚姻也罷,都是要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基礎上的 。兩個人在以后的日子里,究竟不是相處一朝一夕,而是要共同度過余生的 。所以,假如面臨沒有結果或是必定會帶來傷害的婚姻時,能放棄就放棄吧,因為將就的日子誰都不會愿意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