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要跟前任復合 因為現實原因分手還能復合嗎( 二 )


錯的人,傷害了你兩次,絕對不能給她再次傷害你的機會 。
-02 那些分手后跟前
任復合的人,還會再次分手年輕的時候,我也會跟前夫分手又復合,抵死糾纏,就是放不過前任;分手了,和好了,又分手了,依舊舍不得,往返反復之間,我們都長大了 。
年齡在增長,性格在變化,對感情的態度也在變化,哪怕再愛對方,也不能再這么耗下去了 。
因為這個時候自己也真的明白了:再耗下去,對彼此都是一個傷害,假如你給不了對方一個好的未來,對方也不愿意走近你的未來,那么你們就算復合1萬次,最后還是會分手 。
在電影《戀愛的溫度》中,有一段臺詞是這么說的“分手的人,重新復合的概率是82%,但能走到最后的只有3%;剩下的97%,會再次分手,跟第一次分手的理由一樣 ?!?br /> 你們第一次分手,因為三觀不合,常常吵架,實在是過不下去了;但還是很喜歡對方,很愛對方,于是你們兩個人坐在一起徹夜長談,最終選擇了和平分手 。
可分手一段時間,你發現還是忘不掉前任,前任也沒有忘掉你;于是,你們兩個人再次聯系,再次選擇復合 。
可復合后,過了一段時間又發現了問題:你們依舊三觀不合,依舊過不下去,依舊常常吵架 。
于是,你們再一次分手,這次分手,可能就是真的分手了 。
我為什么總是勸那些分手的人,不要跟前任復合?
因為:當你沒有想出你跟前任分手原因的解決辦法時,你們就算復合100次,1000次,也都是徒勞無功 。
比如:你們倆因為父母反對,因為異地戀,因為經濟,因為現實因素而分手 。
當你們再次復合了,可橫亙在你們之間的這些問題,得到解決了嗎?
假如沒有解決的辦法,你們必然還會碰到同樣的問題,不斷循環,直到最后耗盡了你們對彼此最后的那點兒好感 。
不斷復合又分手,只會浪費你們在彼此心目中的美好 。
【真的不要跟前任復合 因為現實原因分手還能復合嗎】-03我們總得學會,跟自己和解放過前任,其實就是放過你自己 。
假如分手之后,你跟前任都各自打攪,不斷打攪,你們糾纏了三個月,半年,1年;你們的生命,時間,就該這樣耗費下去 。
最后,你們得到了什么?只有更深一點的難過 。
所以,分手后,真的不要再去打攪前任了,放過她吧,也放過你自己吧 。
未來你們沒有可能結婚,沒有可能生活在一起,你們只能變成生疏人 。
給大家舉個例子:
你很喜歡吃雞腿,有一天你特殊特殊餓,一下子買了10個雞腿,信誓旦旦地說:我肯定能吃飽 。
你一口氣吃下了3個,覺自得猶未盡,于是你又吃了2個 。
當你吃到第六個是時候,已經感覺到飽了,但你舍不得熱乎的雞腿,想趁熱吃完 。
你努力吃了6個,7個;可看到還剩下3個雞腿,你已經不是餓了,而是有點犯惡心 。
你特殊愛吃雞腿,但這一次,你卻討厭吃雞腿;你終于努力吃完了這10個雞腿 。
但是,你生病了,大吐一場,拉肚子,你去打針吃藥 。
這次經歷,給你留下了心理陰影 。
你曾經最愛的雞腿,也成為了你食物鏈中的黑名單,從此看到雞腿,就感到害怕和反胃 。
跟前任糾纏,就是這么回事兒 。
你愛他,他也愛你,但你們沒辦法走下去了,僅此而已 。
這樣是最遺憾的,也是最好的狀態;因為你們給彼此留下的印象,都是美好,而甜蜜的 。
所以,分手后,真的不要容易跟前任復合,在你們沒有找到解決矛盾的辦法之前 。
今日話題:分手后,你還會跟前任復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