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er用法

1、prefer的用法:v. (動詞)1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較喜歡,更喜,多指在兩個個以上的選項中選擇其中的一項 , 多用于“prefer...to...”或“prefer...rather than”結構 。相當于like better 或place before the others , 因此不能用more或most來修飾它 。引申可表示為“寧可”“寧愿”等 。
2、prefer也可作“提出”解,多指提出聲明、請求、控訴等,常與介詞against連用,是正式用語 。
3、prefer偶爾還可作“提升”“提拔”解,作此解時常與介詞to連用,常用于被動結構 。
4、prefer只用作及物動詞,可接名詞、代詞、動名詞、動詞不定式作賓語,也可接that從句,從句中的謂語動詞一般需用現在時的虛擬語氣,但當prefer前有should〔would〕時,其后從句可不必用虛擬式 。prefer接動詞不定式作賓語時,還可后接instead of v -ing 。prefer還可接以動詞不定式或形容詞、過去分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用作賓語補足語的動詞不定式可帶to , 也可不帶to 。
5、prefer在不能確定被否定的事物而需征求對方的意見時,用連接詞or連接兩種供選擇的事物或行為 。
6、prefer與rather than連用,接兩個動詞不定式時,第二個動詞不定式??梢允÷詔o,偶爾也可改用動名詞 。在書面語中,也可把rather提到第一個動詞不定式前面 。如果兩個動詞不定式相同,而附加修飾成分不同,則可省去動詞不定式,只保留附加的修飾成分 。在特別強調時,名詞前也可用rather than 。
【prefer用法】7、prefer是表示情感的動詞 , 通常不用于進行體 。prefer的英式讀法是[pr?f??(r)];美式讀法是[pr?f??r] 。作及物動詞意思是寧可;較喜歡;提出(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