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毒品罪不存在有未遂的形態 。
目前許多人在意識上普遍存在著“行為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觀點,運輸毒品罪屬行為犯,當然不存在未遂形態 。
運輸毒品罪犯罪形態的認定 。對毒品進入運輸狀態后未到達行為人要運送終點就被擋獲的情況,現在刑法理論界存在對運輸毒品行為既遂與否觀點的分歧,觀點主要有:
一是認為運輸毒品罪的既遂與否,應以毒品是否開始運送為標準;
二是認為毒品是否被運達目的地為犯罪既、未遂的界定,在運輸途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運達目的地的,屬犯罪未遂;
三是只要毒品進入運輸途中,不論在何階段都屬犯罪既遂 。
【法律依據】
【運輸毒品罪有未遂嗎怎么認定】《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是犯罪未遂 。
- 敲詐犯罪中止怎么處理
- 婚內被騙錢可以定罪嗎
- 過失爆炸罪怎么判刑
- 侵犯財產罪是指什么
- 十宗罪適合小學生看嗎
- 有關綁架罪的幾個疑難問題
- 出軌生子算重婚罪嗎
- 倒賣車票如何處罰
- 氣死人犯罪嗎
- 侮辱罪可以自己提前訴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