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冊造價師的轉注有哪些手續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 , 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 并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變更注冊后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變更注冊申請表;
2、注冊證書;
3、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合同復印件 , 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
【關于注冊造價師的轉注有哪些手續】6、外國人、臺港澳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書復印件 。